舆论场对律师的评价,往往夹带着复杂情绪哟。公众习惯将律师视为规则的代言人,却又在个案中对他们的执业行为抱有道德审视。而当律师本人成为名誉侵权案件的被告,这场“规则守护者”与“言论边界”之间的碰撞,便比普通人的纠纷更值得玩味。近三年,法律圈内关于“律师名誉侵权”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从代理词中的激烈措辞,到社交媒体上的公开评论,律师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在庭外引发第二场诉讼。这些案件交织着言论自由、职业伦理与人格权保护的深层张力,也推动着行业重新审视专业表达的边界。

代理词中的“攻击性陈述”是最常见的争议场域。在一起2024年审结的标的额逾两亿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某头部律所律师在代理意见中将对方当事人的财务操作描述为“系统性欺诈陷阱”,并使用了“恶意侵占”“违背商业伦理底线”等定语。对方当事人随即以名誉侵权为由另行起诉,要求律所及律师个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案件焦点集中于律师在诉讼程序中的豁免权边界。法院最终认定,律师在代理活动中基于事实和证据发表的意见,属于行使诉讼权利的合理延伸,即便措辞尖锐,只要不偏离案件基本事实,不构成对他人名誉的非法侵害。这一结论与最高人民法院在过往公报案例中确立的“诉讼言论相对豁免”原则一脉相承,但判决书同时指出,若律师故意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人格贬损言辞,则超出豁免范畴。
真正引起行业震荡的,是社交媒体语境下的另一类案件。2023年,华东地区一位在建设工程领域颇有名气的律师,因在个人公众号上点评某房企项目烂尾事件,使用了“管理混乱、涉嫌利益输送”等表述,被该房企以名誉侵权诉至法院。与庭内代理意见不同,法院认为,律师在公共平台发表的言论不具有诉讼程序的形式保障,其言论性质更接近普通公众的舆论表达,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该律师虽提供了部分新闻报道与内部文件的截图作为佐证,但未能证明“利益输送”这一论断的具体事实基础,最终被认定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删除文章并赔偿损失。该案的启示在于,律师的专业身份是一把双刃剑——公众会因其专业背景赋予言论更高的可信度,法院也会基于此要求其承担更严格的核实义务。
从行业治理的角度看,这些案件勾勒出了一份隐形的“风险排行榜”。排名前列的并非代理意见中的尖锐用语,而是律师在自媒体、研讨会、行业论坛等公共场域中的“跨界评论”。尤其在新基建与房地产下行周期叠加的背景下,大量建设工程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律师对项目质量、资金流向、政企合作模式的点评极易触碰名誉权红线。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也涉及法律工作者在公开场合对他人商业信誉的不当贬损,进一步压实了专业发言的责任。
律师的执业尊严建立在事实与法律的基础之上,而非言辞的锋利程度。名誉侵权纠纷的增多,表面看是言论边界之争,深层则是法律行业对“专业表达”认知的升级。法庭之内,法律赋予律师基于证据的充分辩论权;法庭之外,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以更审慎的姿态对待公共话语空间。用事实支撑观点,用法律限定措辞,这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职业公信力的自我守护。当争议成为常态,只有守得住边界的表达,才能扛得起专业的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