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同,往往决定一笔交易的成败,甚至一家企业的存亡。而合同文本背后的起草者——律师——其执业年限,是否与合同质量、风险防控能力构成必然的对应关系?2025年,一起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将这一长期潜行于法律行业内部的隐性命题,推到了公众面前。
案件的核心争议并不复杂。某科技公司创始股东与一家投资机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对价,并设置了对赌回购条款。协议文本由投资机构一方聘请的某知名律所执业仅两年的年轻律师执笔。两年后,因业绩未达标,投资机构要求创始股东按约回购股权。庭审中,双方围绕回购触发条件中“经审计的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两个概念的混用展开激辩。起草条款时,律师将两者并列使用,未明确以何者为准。鉴定机构确认,按后者计算,公司业绩未达标;按前者,则已达标。标的额高达1.2亿元。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案涉条款存在重大歧义,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结合合同目的及交易习惯,判决回购条件不成就,投资机构败诉。判决书措辞审慎,但司法界普遍认为,这实质上是起草瑕疵对裁判结果的直接影响——一位资深律师在起草时几乎必然会对上述财务口径作出定义区分,或至少设置优先级条款。
这并非孤例。近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到各地高院发布的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因合同起草粗糙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一个共同的规律是:起草者的执业年限与经验,在复杂交易中体现出的风险预见能力,确实存在可量化的差距。这种差距不体现在文采,而体现在对商业惯例的熟稔、对法律规则边界的把握,以及对未来争议场景的预演能力。
经验的价值,并非简单的年资累积。执业年限更长的律师,往往经历过更多样的商业谈判、更多次的对簿公堂,他们知道哪些表述会被对方利用,哪些灰色地带会演变为诉讼焦点。他们撰写合同时,眼中看到的不只是当下的交易,还有三年后可能的争执。这种“对抗性思维”恰恰是初入行者最欠缺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执业年限决定一切。本案中,真正的失分项并非律师年轻,而是律所在质量控制流程上的缺位。一份复杂的股权回购协议,本应经过合伙人复核、专业审阅等多重关卡。如果仅因经办律师资历较浅便放松审查,那么律所的制度设计同样负有责任。行业实践中,不少头部律所早已建立“学徒制”与“三级复核”机制,以确保年轻律师起草的文本在流出前经过充分打磨。遗憾的是,部分律所为了控制成本或抢占市场,压缩了复核环节,将风险转嫁给了当事人。
对法务与企业家而言,此事带来的启示是直接且务实的:委托律所起草重大合同时,不应对经办律师的执业年限讳莫如深,而应主动询问团队分工与复核流程。一个由资深合伙人领衔、年轻律师具体执笔的团队架构,通常是性价比最高的组合。反之,若对方仅派出低年级律师承办,且无人复核,即便律所品牌光鲜,也需审慎权衡。
从更宏观的行业视角看,这起案件也为律师事务所敲响了警钟。合同起草是律师业务的基石,也是最容易被低估风险、被压缩收费的领域。但恰恰是这些看似基础的文本,在商业活动中的杠杆效应极为显著。一份合同影响数千万乃至上亿利益的走向,其背后的责任远重于表面的签字盖章。
摘要:本文以一起标的额1.2亿元、因合同条款歧义导致回购条款失效的股权转让二审案件为切入点,分析律师执业年限与合同起草质量之间的关联。案件揭示的经验差距、律所复核制度缺失等问题,为企业法务和律师同行提供了实务警示。文章提出,成熟的风控体系应兼顾经办律师经验与机构审查流程,而非简单以年资论高下。
关键词:合同起草;执业年限;股权回购;条款歧义;律所风控






